【热门】劳动合同合集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根据《上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 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一九年 月 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年 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 ××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此处隐藏3463个字……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按照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第(七)条第1、4、5、6款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按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设区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20xx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约定以下事宜:
1、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使用专项培训费用万元,送乙方到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乙方同意为甲方服务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限约定,应当按专项培训费用总额与服务期限平均,逐月递减支付未履约期限的违约金。
2、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为;期限为年个月(不得超过二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万元/月,每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总额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4、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劳动者)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鉴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论是哪一方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参考用人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相同或相近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条款的,除工资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只要当事人约定的工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确定。
3.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无效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但是劳动合同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的除外。如果劳动合同无效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则无须向劳动者提供各项福利待遇。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虽然被确认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在实务中,劳动合同无效更多地体现为部分无效。
1.调整无效部分使之有效,调整的效力可溯及于劳动合同订立之时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依法对劳动合同无效的部分进行调整,使之有效,这种效力则可以追溯到合同订立之时。如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该条款无效,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或者由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并且应当补足以前的差额部分,同时还应当支付相当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 篇6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申请提前解除与住六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感谢公司五年多以来对我的培养,本人自XX年8月来公司以后,自认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努力,服从领导安排,但是五年来的工作未能够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员,为此本人深感自责。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维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压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区,距离单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点出门坐车,晚上7点半才能到家,加之现岗位工作强度大,既要经常跑现场、查安全,又要审核设备资料、及时完成设备的登记备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实在是力不从心,加之睡眠不足,身体处于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现本人的劳动合同即将于20xx年8月6日到期,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实际困难,予以批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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