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汇总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 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项之约定,双方 于 xx年x月x日签订的 xx年x月x日起 至 xx年x月x日止或 的劳动合同 于 xx年x月x日(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年限 为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 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xx年x月x日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劳动合同 篇2合同,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相互协商的结果,应体现出双方的权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的行为。当一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
在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今天,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也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在就业市场,因为不平等合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一些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条款,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求职心切或盲目轻信设下合同陷阱,当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掉进陷阱后大呼上当时,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着自己的名字,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笔者曾收到一封来信。写信的是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自述是一位掉进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他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当时他满心高兴,因为对方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他说他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当场签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
对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条文也都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合同范本《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他几乎是怀着一种兴奋的心情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进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谓的月工资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数字。因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实行的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销售额直接挂钩。销售部有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业绩突出的销售员曾拿到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对方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30平方米,挤住着8个人。
这一切与对方的许诺相距甚远。他愤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总要跟他理论。对方阴沉着脸说:“那是口头上说的,并没有写进合同,再说,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资肯定不会低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条件差点儿吗。”
他找出当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在工资条款里只写着“工资待遇高”,在住房条款里用词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处”。
看到这里,他大呼上当,可是再往下看,却看出了一身冷汗。合同规定,聘用期为3年,应聘方如毁约,需按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向公司交纳1.5万元违约金。
这种故意在合同里使用概念模糊的语言偷偷埋下炸弹的手段,侵害的是应聘者的权利。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斟字酌句进行推敲,谨防合同陷阱,更要谨防对方在合同中埋炸弹。
这种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现在就业市场僧多粥少的时候,这种时候,招聘方常常处于强势地位,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违心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或求职心切,不小心掉进合同陷阱。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劳动合同 篇3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此处隐藏5858个字……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仍未与甲方办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8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自愿任XXX销售业务人员,双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协议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 利:
1、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产品种类。
2、有权针对市场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及考核目标。
3、有权对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全面管理。
4、有权对不能完成销售任务或违反双方协议规定的一切不符合销售条件的销售人员,随时调整区域市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作协议。
义 务:
1、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乙方工作表现、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给予乙方一定待遇。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配备小汽车一台,购汽车费用从乙方提成工资内扣除。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 利
1、可自由选择甲方。
2、依据双方约定享有薪酬待遇。
3、可不执行协议以外的违章、违法指挥。
义 务
1、在公司和上级销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熟练?服从领导、工作积极。
三、乙方薪酬及期限:
1、销售人员是以业绩获得薪酬报酬的。
2、工资底薪为1000元?+提成
3、工厂承担每月车辆油费20xx元以及车辆保险、年票、过路费(已配小车才可享受此报销)。
4、提成按每月业务双数
5、业务费报销按:(客户总营业额—客户回扣—业务自身提成)的百分之二来报销,超额则从提成工资内扣除,未达则作为年终奖金发放。
6、销售人员业绩考核量标准为:全年分为四个季度,每个季度标准任务量为本季度老客户总营业额要比去年总营业额同比增长20%,超出任务量按超出部分的营业额的5%作为额外奖金,未达考核量则按差额的5%来扣除奖金,若连续3个季度未达标,则甲方有权拿回给予乙方的原本工厂的老客户。
7、由于乙方在传达客户要求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厂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本身来承担。
8、客户货款回收以报价约定时间为准,若过回款时间一月仍未回款,则从乙方提成中扣除乙方相应未及时回收货款的银行利息,直至回款为止。
9对因各种原因导致货款无法收回的坏账,乙方承担坏账的40%,甲方承担坏账的60%。
三、保密责任
乙方不得将工厂价格及机密文件外泄或告知其他工厂销售人员,一旦外泄不但所应得的佣金不予以支付外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自愿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此协议一示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9我在杭州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工作3个月了, 就发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
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和奖金没发 他说试用一个月,签订合同。
但是一直拖到现在。现在我想辞职, 老板一直不发 我工资和提成。
请大家告诉我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匿名 回答:1 人气:1 解决时间:20xx-11-14 09:48
满意答案好评率:0% 劳动仲裁,有事实劳动行为,劳动法对此也有规定的,试用期期间也必须发工资。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如果不行就去劳动仲裁,基本仲裁都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奖金提成更是没有兑现。请问,我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296次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xx-3-28 08:05 | 提问者:小雨猫
本人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做了一年以上的销售工作,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当初进公司时公司讲的奖金提成也没有准确的给予本人。现在我想要回我应得的奖金提成和三金。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应该去哪里,找谁解决?通过一些途径我能否拿到我应得的报酬或者最终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最佳答案 “三金”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奖金、提成”,要是没有书面证明,恐怕举证很有难度;
另外,关于补偿,假设是你离职(离职理由写“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计算如下: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主张“因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补偿,补偿费为1年1个月工资(超出部分,未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半个月以上算1个月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然从劳动关系建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要多支付一倍工资。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