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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5 17:13:33
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教练员管理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9、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20、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21、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22、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23、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24、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

25、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二、学员管理制度

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学员学习和档案管理制度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7、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8、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9、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四、教练车管理制度

1、教练车必须汽车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5、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6、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7、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

8、二级维护由修理厂负责。

五、教练车检查

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2、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3、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六、教练车更新

1、为搞好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养出有崇高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合格的驾驶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学校成立以校长、理论教学组长、实操总教练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督促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设备的购置、教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3、教练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政治、专业技术和有关的交通法规。

4、教练员应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并如实填写学员的培训、学习记录,不得作弊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教员或学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扣发奖金、辞退,取消学员当 ……此处隐藏6024个字……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公司聘用新教练员采取社会招聘、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实操负责人和理论负责人进行面试和测试。

3、招聘的教练员必须参加省运管局的统一培训考试。

4、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可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特殊情况下,需提前40天书面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程序教学。

9、按时通知和组织学员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机能证和学习流程表,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1、尊重考官,服从指挥。

12、学员补考由教练员经办公室考试部门另行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3、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4、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领导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努力实践零缺点。

15、建立教练员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

考核内容:教练员任教能力、教学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情况。

考核方法:由公司领导负责,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成绩作为年底评优依据,存入教练员档案。

  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办法:按机动车教练员资格条件规定选用(聘用)教练员,坚持先考证后选用,公开招聘,公正选拔,公平待遇。

二、教练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制度,服从教学负责人的具体工作安排。

三、对学驾人操作练习耐心指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相结合。

四、每期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学驾人对教练员的培训计划、执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练员个人档案。

五、学驾人考试合格率每期记录一次,结合考评确定单位教学质量排行榜名次,每季度考核公布一次,年终总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张榜公布。

六、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的各项培训。每年单位不少于一次举行驾驶操作培训交流会(分析会),交流教练教学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建立档案。从执教开始,建立教练员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八、变更(辞退)管理。教练员因故退出或变更单位,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签章,经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因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思想道德败坏等经查实的教练员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九、教练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领会其精神实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其规定。如有违反,驾校将视违反情况给予警告、解聘、辞退等处理。

  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教练员与相应的教练车备案必须相符进行训练,如换教练员必须通知教务室变更,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处罚20-200元。

二、教练员有义务对所带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教练车辆维修前需报总教练检查审核,并开具《车辆维修送修单》(私自更改、添加维修内容或擅自决定维修内容的,所产生所有维修费用由教练员自负),维修后当日,核对好金额及维修项目,交总教练审核后签字(详情见《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

三、严禁酒后进行训练,严禁放任学员自学自练,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训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员训练,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四、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训练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五、在训练期间或训练途中,严禁学员坐在后车厢。

特殊情况应该及时汇报。如若违反以上3-5项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20—200元。

六、全体教练员要加强日常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教练车发生事故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负全部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70%;

(2)负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50%;

(3)负同等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35%;

(4)负次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20%;

如发现教练员私自向学员索要维修费等,一经落实对教练员双倍处罚。

七、由于不正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教学,未及时检查或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执行。

八、丢失教练车辆钥匙的,承担丢失钥匙引起的全部费用。

九、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干私活或回家,罚款200元。

十、教练员所教学员违反交通法规,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驾校教练员的管理制度 篇14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车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按时交保险等各种规费,车辆车检及每年一次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须达到二级以上。车辆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3、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4、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5、每天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检查。

6、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灯光、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等技术状况。

7、检查中如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教学安全。

8、严格遵守国家车辆报废年限,每年进行教练车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车型保持一致。

9、严禁将教练车交无证人员驾驶,训练中教练员应随车指导,不能离开正在训练中的学员,保证安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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